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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10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及相關資料已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區。

說明:
一、本鑑定申請對象為103學年度就讀本縣公私立小學二年級學生,需經專家學者、指導
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
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審核通過。
二、本鑑定辦理詳情請詳閱簡章,報名期限依簡章規定辦理,逾時概不受理。重要辦理
期程及內容摘要如下:
(一)簡章公告於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doe.hcc.edu.tw/index.php)最新公告區及光
明國小網站(http://www.kmes.hcc.edu.tw/index.php)。
(二)104年3月31日(二)以前由各國小完成校內初審及收件作業。
(三)104年4月8日(三)至4月9日(四)中午12時前由各國小繳交學生申請鑑定資料至光明
國小完成報名,僅接受現場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四)104年4月25日(六)下午1時30分於光明國小辦理初選評量。
(五)104年5月5日(二)下午5時前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公告初選通過名單。
(六)104年5月12日(二)前由各國小完成校內複選報名收件作業。
(七)104年5月13日(三)下午4時前由各國小繳交複選鑑定資料至光明國小完成報名,
僅接受現場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八)104年5月16日(六)上午於光明國小辦理複選評量(學生依鑑定評量證註記時間報到
並參加評量)。
(九)104年5月25日(一)下午5時前於本府教育處網站公告鑑定通過名單。
(十)104年6月3日(三)中午12時前由各國小至光明國小繳交學生安置意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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