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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因應各級學校勞工於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 則所訂『國定假日』放假Q&A」一份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11月01日府教學字第1050381573號函轉教育部105年10月21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148421號函辦理。
二、旨揭Q&A電子檔,可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edu.tw/)「電子布告欄」項下下載。
三、檢附相關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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