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為減少學生暑期參與水域活動溺水事件及有效降低意外發生率,請加強安全教育宣導,並依規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7年6月12日台體(三)字第097010324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從事水域活動之安全,請確實宣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請各校編印通知書轉知家長及學童):
(一)請家長與學童暑假期間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請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共同安全、快樂、健康地享受運動樂趣。
三、另,請各校辦理水域活動教學(含游泳、浮潛、獨木舟等)務必注意場地設施、救生員資格與素質及課程實施之安全掌控等事項;並將水中自救知能及技能(水母漂、十字漂、仰漂等)列為體育課程優先實施。
一、依據教育部97年6月12日台體(三)字第097010324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從事水域活動之安全,請確實宣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請各校編印通知書轉知家長及學童):
(一)請家長與學童暑假期間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
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
2、足夠的熱身活動。
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
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
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
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
(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
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
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
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
4、請勿擅自脫離團隊。
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共同安全、快樂、健康地享受運動樂趣。
三、另,請各校辦理水域活動教學(含游泳、浮潛、獨木舟等)務必注意場地設施、救生員資格與素質及課程實施之安全掌控等事項;並將水中自救知能及技能(水母漂、十字漂、仰漂等)列為體育課程優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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