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98年暑假留遊學知辦理原則,相關訊息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98.06.04台體(二)字第0980095633號函辦理。
二、依據98年6月2日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0次會議決議(如附件),對於旨揭活動辦理原則如下:
(一)全面恢復暑期留遊學等相關活動之辦理,惟應配合WHO建議,有症狀者延緩國際旅遊,且遵循各國防疫規定就醫。
(二) 取消98年5月22日會同教育部發布之「因應暑期留遊學生出返國高峰期H1N1防治措施與注意事項」中對發生疫情國家旅遊行程之暫緩建議。
(三)對於疫情第四級國家加列留遊學國外注意事項,供留遊學生及辦理交流互訪單位參考遵循,教育部及疾病管制局研議相關事項後,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發布。
三、有關H1N1新型流感相關議題及資訊,可參閱教育部建置H1N1新型流感防疫專區,網址為http://www.edu.tw/index.aspx,點選H1N1新型流感防治專區或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dc.gov.tw,點選國際旅遊資訊或H1N1新型流感主題專區或撥打免付費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
二、依據98年6月2日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0次會議決議(如附件),對於旨揭活動辦理原則如下:
(一)全面恢復暑期留遊學等相關活動之辦理,惟應配合WHO建議,有症狀者延緩國際旅遊,且遵循各國防疫規定就醫。
(二) 取消98年5月22日會同教育部發布之「因應暑期留遊學生出返國高峰期H1N1防治措施與注意事項」中對發生疫情國家旅遊行程之暫緩建議。
(三)對於疫情第四級國家加列留遊學國外注意事項,供留遊學生及辦理交流互訪單位參考遵循,教育部及疾病管制局研議相關事項後,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發布。
三、有關H1N1新型流感相關議題及資訊,可參閱教育部建置H1N1新型流感防疫專區,網址為http://www.edu.tw/index.aspx,點選H1N1新型流感防治專區或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dc.gov.tw,點選國際旅遊資訊或H1N1新型流感主題專區或撥打免付費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洽詢。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