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舉辦「101年度-童顏童語繪租稅-繪本製作比賽」,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1年2月20日府稅服字第1010103651號函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獎勵:
(一)凡參賽同學均致贈宣導品1份。
(二)錄取名額及獎金如下:
1.第1名(1位):頒發禮券5,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2.第2名(1位):頒發禮券3,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3.第3名(1位):頒發禮券2,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4.優 勝(若干名):各頒發禮券5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三)榮獲第1名學生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及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第2、3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優勝學生之指導老師則致贈宣導品1份;指導老師重複者,宣導品以1份為限。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加檔案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1年2月20日府稅服字第1010103651號函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獎勵:
(一)凡參賽同學均致贈宣導品1份。
(二)錄取名額及獎金如下:
1.第1名(1位):頒發禮券5,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2.第2名(1位):頒發禮券3,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3.第3名(1位):頒發禮券2,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4.優 勝(若干名):各頒發禮券5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三)榮獲第1名學生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及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第2、3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優勝學生之指導老師則致贈宣導品1份;指導老師重複者,宣導品以1份為限。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加檔案
實施計劃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1年2月20日府稅服字第1010103651號函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獎勵: (一)凡參賽同學均致贈宣導品1份。 (二)錄取名額及獎金如下: 1.第1名(1位):頒發禮券5,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2.第2名(1位):頒發禮券3,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3.第3名(1位):頒發禮券2,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4.優 勝(若干名):各頒發禮券5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三)榮獲第1名學生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及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第2、3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優勝學生之指導老師則致贈宣導品1份;指導老師重複者,宣導品以1份為限。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加檔案
報名表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1年2月20日府稅服字第1010103651號函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踴躍參加,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 獎勵: (一)凡參賽同學均致贈宣導品1份。 (二)錄取名額及獎金如下: 1.第1名(1位):頒發禮券5,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2.第2名(1位):頒發禮券3,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3.第3名(1位):頒發禮券2,0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 4.優 勝(若干名):各頒發禮券500元及本府獎狀乙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三)榮獲第1名學生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及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第2、3名學生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並致贈宣導品1份,榮獲優勝學生之指導老師則致贈宣導品1份;指導老師重複者,宣導品以1份為限。 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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