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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人員加強警覺,並積極配合社政單位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強化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網絡機制運作,以保障適齡兒童就學權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3月21日臺訓(三)字第1010044951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機先,避免兒虐案件發生,內政部兒童局自94年度起推動
「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及早篩檢發現遭遇困難而影
響家中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之具有高風險因子的家庭及個案,主動
提前介入,避免兒童和少年之家庭因生活陷入危機,導致兒童受到
虐待或疏忽等情形發生,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和遺憾。
三、各校應積極配合前揭實施計畫,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及輔導處遇,
依據「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及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事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並加強落實執行「高風險家庭關懷輔
導處遇實施計畫」,積極辨識評估、轉介及輔導,及配合認輔制
度,提供高關懷學生及高風險家庭等弱勢學生多元輔導管道,共同
協力發掘高風險家庭,落實兒童及少年保護工作。
四、前揭「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
件注意事項及處理流程」電子檔請逕自「教育部
(http://www.edu.tw)─「單位介紹」─「訓育委員會」─「行政規
則」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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