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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竹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二年級)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
計畫辦理。
二、由學校推薦經觀察後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須經由專家
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
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本報名可由學校或家長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檢附「新竹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
章」及「附件表格word檔」各乙份。
  • 附件公告版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 施計畫辦理。 二、由學校推薦經觀察後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須經由專 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 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本報名可由學校或家長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檢附「新竹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 章」及「附件表格word檔」各乙份。
  • 資優鑑定簡章公告版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 施計畫辦理。 二、由學校推薦經觀察後具有資賦優異潛能或特質之學生,須經由專 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 或傑出等具體資料,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 三、本報名可由學校或家長現場報名,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四、檢附「新竹縣102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 章」及「附件表格word檔」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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