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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交通部訂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乙案。(安親班業者請注意!)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交通部臺教社(一)字第1020005938F號、交路字第
10200039804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旨揭辦法規定辦理,檢附來文及相關附件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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