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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充實行政人力計畫(臨時人員)甄選簡章

一、 甄選類別:充實行政人力計畫人員(臨時人員)。
二、 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本缺為教育部國教署專案計畫,錄取後若該缺額因故未出缺或教育部國教署終止該計畫等情形致缺額消失,本校將不予聘任,已聘任者無條件取消聘任關係,錄取者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報名參加者視為知悉並同意本點說明。)
三、工作項目:
(一)公文收發、郵件收發、全校性會議記錄。
(二)家長會幹事、財產管理、小額採購。
(三)總務處支出憑證繕打(水費、電費、冷氣電費、影印費、保全費、電梯保養費)。
(四)圖書室還書上架、教科書業務。
(五)影印室管理、影印學生定期考查試卷、協助影印學生用資料。
(六)協助辦公室電話接聽、轉接、協助學生午餐送餐。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 甄選方式:面試。
五、 待遇:按月計酬,每月薪資為新台幣 3 萬 3,300 元,並提供勞、健保(需自付勞、健保自付
金額)。
六、 工作聘期與工作時間:自簽約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以學年度為準,逐年簽約)。
如表現優異且該計畫中央款仍繼續補助時予以續聘,惟中央款不予補助則無條件解聘。
每日工作時間 8 小時,自 7:30 至 16:00(中午休息 30 分鐘),並需配合學校活動彈性調整,
若因學校活動於假日加班,則得以補休,無支領加班費。
七、 資格條件:除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無雙重國籍之身份外,尚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 具備文書處理、帳務處理與基礎電腦操作等資訊能力。
3. 細心負責,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且能掌握作業時效及配合學校業務之推動。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八、簡章公告期間:113 年 3 月 4 日起至 113 年 3 月 8日止。
九、報名時間:113年3月11日(一)上午8:30至9:30,請報名者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名。
報名表件:(一)甄選報名表件(共7頁)乙式4份。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三)工作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及證照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十、甄選時間:113年3月11日(星期ㄧ) 9時4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依報名順序開始甄選,連續叫號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十一、甄選結果公告: 甄選結果於 113年3月11日(一)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正取1名,並擇優備取1-2名,遞補以本缺額為限。惟甄選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正取人員報到:請於113年3月13日(三)上午10時前,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無故未報到者,視同棄權,本校將依序通知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十三、其他 :(一)本簡章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三)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二個月前告知本校。
(四)考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新竹縣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十四、餘請詳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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