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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代理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7次代理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續辦理第7次甄選)

壹、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持有中餐烹調丙級技術士證照以上尤佳。
三、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所列之情事者。
四、衛生習慣良好,處理食物事務能遵守衛生單位訂定公布之食品衛生管理法暨相關規定者。
五、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與污染之疾病等,經公立醫療院所或112年審定為地區級以上醫院健康檢查最近1個月內證明合格者。
六、能刻苦耐勞且品行端正者。
七、同意辦理加入勞工保險者。
八、同意依臨時人員管理要點簽訂僱用契約及履行管理要點各項規定。

貳、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第七次甄選日期:
1.報名日期:民國113年3月11日(一)上午9時30分至10時00分
2.甄選時間:民國113年3月11日(一)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若第七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二、本甄選限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
報名地點:枋寮國小辦公室(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二段350號)
聯絡電話:03-5882081-106田主任。
三、報名現場繳驗證件:(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繳交,事後不受理)
(一)參加甄選者應親自或委託辦理繳驗證件。
(二)繳驗證件如下(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即發還,影本依序釘於履歷表後):
1.甄選報名表(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2.最近六個月兩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黏貼於履歷表)。
3.國民身分證。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除役證明書。
6.甄選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或訓練證明文件(如:中餐烹調-葷丙級或以上技術士證照等)(有證照者尤佳)。
四、地點與方式:
(一)甄選方式:採口試方式辦理。
甄選人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相關應試資料於甄選時間內辦理現場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者,以棄權論。
(二)甄選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放榜日期: 成績於甄選當日下午13時前將甄選結果公告於本縣教育網站及本校網站。
五、報到地點與時間:枋寮國小附設幼兒園教室(新竹縣新埔鎮義民路二段350號),民國113年3月11日(一)下午2時。

參、甄選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肆、其餘相關內容請詳閱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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