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3學年度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第1-3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3學年度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第1-3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暨施行細則。
四、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甄選名額及代理期間:
一、甄選名額: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育嬰留職停薪代理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二、代理期間:113年12月26日起至115年2月27日止
三、因違反契約、代理原因消滅(例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有無法勝任工作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本校考核小組會議決議,即應無條件解除代理職務,提前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賠償。
四、其薪資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規定,依第一項支給基準表之級別及學歷,按初任第一級之薪資計算。
參、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或卅三條之情事者。
(三)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24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之情事者。
(五)留職停薪中之教師與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六)具備下列資格: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3.除前項規定外,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亦符合報考資格:
(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
一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2)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4.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5.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 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
肆、甄選說明:
一、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各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下一次招考甄選,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
三、第三次招考甄選若未通過或無人報名,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助理教保員資格、或以具大學(專科)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者代理之。擇日繼續辦理第四至第六次甄選招考。
四、報名手續:
(一)填妥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
(如附件1、2)(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 依當次報考資格繳驗相關教保人員資格證件。
4. 曾任教師或公職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5. 專長或資格證明。
以上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正本、繳交影本(請自行影印A4大小),事後不受理補件。
伍、甄選方式、報名/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方式:
方式 成績比例 備註
口試 100% 1.以專業知能、特殊表現、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輔導實務等為主。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備註: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2日(四)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2日(四)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2日(四)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2日(四)16時前報到。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3日(五)(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
甄選。)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3日(五)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3日(五)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3日(五)16時前
報到。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6日(一)(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
甄選。)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6日(一)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6日(一)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6日(一)16時前
報到。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辦公室
(地址:新竹縣新埔鎮上寮里義民路二段350號、電話:03-5882081分機120)
餘詳閱簡章
113學年度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第1-3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暨施行細則。
四、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
貳、甄選名額及代理期間:
一、甄選名額: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育嬰留職停薪代理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二、代理期間:113年12月26日起至115年2月27日止
三、因違反契約、代理原因消滅(例如: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有無法勝任工作或其他特殊情事,經本校考核小組會議決議,即應無條件解除代理職務,提前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賠償。
四、其薪資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之規定,依第一項支給基準表之級別及學歷,按初任第一級之薪資計算。
參、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或卅三條之情事者。
(三)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3、24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之情事者。
(五)留職停薪中之教師與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六)具備下列資格:
1.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2.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3.除前項規定外,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亦符合報考資格:
(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取得托兒所教保人員資格,且於一百零一年一月
一日仍繼續在職,並轉換其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
(2)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未繼續在職致未能依前款規定轉換職稱為幼兒園教保員,其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再任職幼兒園並擔任教保員者,得由服務之幼兒園檢具教保服務人員名冊及相關訓練課程之結業證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教保員資格。
4.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5.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 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
肆、甄選說明:
一、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各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下一次招考甄選,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
三、第三次招考甄選若未通過或無人報名,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助理教保員資格、或以具大學(專科)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者代理之。擇日繼續辦理第四至第六次甄選招考。
四、報名手續:
(一)填妥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請以正楷詳填各欄,另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
(如附件1、2)(本人兩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二)繳驗證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印1份裝訂成冊(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報名前須自行影印且裝訂成冊),僅送影印本概不受理。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報名表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有不符者,不得報名)。
3. 依當次報考資格繳驗相關教保人員資格證件。
4. 曾任教師或公職因故離職者,應繳驗離職原因證明文件。
5. 專長或資格證明。
以上有關證件一律當場查驗正本、繳交影本(請自行影印A4大小),事後不受理補件。
伍、甄選方式、報名/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方式:
方式 成績比例 備註
口試 100% 1.以專業知能、特殊表現、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輔導實務等為主。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備註: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二、報名/甄選時間:
(一)第一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2日(四)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2日(四)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2日(四)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2日(四)16時前報到。
(二)第二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3日(五)(若第一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二次
甄選。)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3日(五)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3日(五)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3日(五)16時前
報到。
(三)第三次甄選日期:113年12月16日(一)(若第二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三次
甄選。)
1.報名時間:113年12月16日(一)9時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2.甄選時間:113年12月16日(一)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3.甄試地點:枋寮國小會議室。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13年12月16日(一)16時前
報到。
三、報名地點: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辦公室
(地址:新竹縣新埔鎮上寮里義民路二段350號、電話:03-5882081分機120)
餘詳閱簡章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