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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性別平等專區:禁止性騷擾及性侵害公開揭示

新竹縣新埔鎮枋寮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防治及處理性騷擾事件,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公開揭示並聲明如下:
一、 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 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利用權勢或機會進行性騷擾者,其罰鍰加重二分之一;乘機襲胸摸臀或觸摸他人隱私部位,被害人可提出刑事告訴,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性侵害他人者,依刑法規定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 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除負有法律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外,本校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
四、 本校性騷擾事件申訴專線:
1. 電話:(03)5882081 分機120
2.電子信箱:10007138@hch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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