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首頁
行政組織
人事室(新)
本校人事章則
本校人事章則
檢送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
檢送大陸委員會製作「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人員赴陸港澳規範告知書」1份,請查照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函轉法務部有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第3款後段規定之解釋2份供參(如附件1、2),請查照。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